省林业局印发《贵州省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1-07      文字、图片来源:贵州省林业局门户网      点击率:3917

为加强和规范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着力提升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等多种效益。近日,省林业局制定并印发了《贵州省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办法(试行)》。

《办法》共6章26条,主要内容为: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本《办法》的制定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的涵义、原则和要求。第二章“使用方式及范围”,规定了有偿使用的方式、条件,有偿使用经营范围。第三章“使用程序”规定了有偿使用的申请、审批程序,禁止有偿使用的类型,以及签订有偿使用的合同或协议要求。第四章“监督与管理”规定了有偿使用者、事业单位、审批单位之间的管理和监督关系及要求。第五章“统筹推进”规定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要求。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由贵州省林业局负责解释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办法》的印发符合中央和省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及相关部署要求,是规范我省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行为,着力盘活国有森林资源并充分发挥国有森林资源经济效益的制度保障和迫切需求,对建立健全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建设新型现代国有林场具有重要意义。